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全文

委任制公务员和聘任制公务员差别

发布时间:2021-11-29 22:20:51 浏览:26

委任制公务员:有任免权的机关通过公开考试和考核的方法,择优录用而产生的公务员。主要构成:各类人员。编制:编制内。职务:可以有职务。聘任制公务员: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以合同的方式聘用而产生的公务员。主要构成: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编制:占用编制。职务:实行职位管理。
  聘任制,是一些技术性比较强的辅助岗位公务员所采用的制度,比较普遍的是法院里的聘任制书记员,采取合同制的办法,在合同期内,算公务员编制,享受公务员待遇。
  委任制,是指不通过选举任职的公务员,比如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工作部门(公安局、工商局、民政局、财政局……)的行政首长、科室领导等,他们是通过上级任命的方式任职的,不用选举产生。
  选任制,就是必须通过人大选举产生的公务员,比如县长、市长、省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等。

分类: 法律常识

热门文章
律师推荐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 优秀刑辩律师

    赵明赫 律师

    附带民事,取保候审,经济犯罪

    18611909496

  • 优秀刑辩律师

    陈亮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企业家犯罪

    13659813752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
 
wuzu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