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罪名大全 > 走私罪

走私罪

  • 2020-11-13 1011 人看过 走私核材料罪(刑九死刑罪名取消)

    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的,处

  • 2020-11-13 1099 人看过 走私假币罪(刑九死刑罪名取消)

    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的

  • 2020-11-13 1074 人看过 走私贵重金属罪

    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的

  • 2020-11-13 1096 人看过 走私文物罪

      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

  • 2020-11-13 1273 人看过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的

  • 2020-11-13 1125 人看过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的

  • 2020-11-13 1322 人看过 走私淫秽物品罪

    第一百五十二条 来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

  • 2020-11-13 1210 人看过 走私废物罪

    第一百五十五条 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解释】本条是对直接向

  • 2020-11-13 1352 人看过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

  • 2026-03-07 101 人看过 守护国门安全:走私罪的法律解读与警示

    一、引言:国门安全是国家的屏障国门,是国家主权的象征,也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经济秩序的重要关口。走私犯罪,正是通过非法逃避海关监管,将货物、物品非法运进或运出国(边)境的行为,不仅严重破坏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和关税征收制度,更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健康。走私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二节所规定的一类犯罪的总称。根据走私对象的不同,刑法设置了

更多热门文章
更多推荐律师
  • 优秀刑辩律师

    钟其胜 律师

    刑事上诉,刑事自诉,

    13503053170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更多最新咨询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