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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2020-11-13 1705 人看过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第二百五十七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解释】本条是关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处刑规定。    婚姻自由,是我国公民享有的一项重要的权利,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

  • 2020-11-13 1940 人看过 重婚罪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解释】本条是关于重婚罪的处刑规定。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重婚罪是对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严重破坏。根据本条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本条规定了两种重婚行为,一种是“有配

  • 2020-11-13 2060 人看过 破坏军婚罪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解释】本条是关于破坏军婚罪的处刑规定。    根据本条的规定,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本条所规定的“明知”,是指本罪是直接故意

  • 2020-11-13 1875 人看过 虐待罪(刑九修改)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解释】本条是关于虐待罪的处刑规定。    根据本条的规定,虐待罪是指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虐待”,具体是指经常以打骂、冻饿、捆绑、强迫超体力劳

  • 2020-11-13 2232 人看过 遗弃罪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解释】本条是关于遗弃罪的处刑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罪的犯罪对象,是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这

  • 2020-11-13 1620 人看过 拐骗儿童罪

    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解释】本条是关于拐骗儿童罪的处刑规定。 根据本条的规定,拐骗儿童罪,是指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其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这里所规定的“拐骗”,是指用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手段,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是指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

  • 2020-11-13 1745 人看过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是指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行为。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构成要件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双重客体,组织乞讨不但侵害了残疾人与

  • 2020-11-13 1556 人看过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是指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 【刑法条文】(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修改) 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 2020-11-13 2290 人看过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_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概念定义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本罪是2016年《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主体,主要是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学校(含幼儿园等育婴机构)、养老院、医院、福利院等单位负有监

  • 2026-03-26 14 人看过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法律规定与刑罚标准

    一、引言: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是公民的基本保障生命、健康、自由、人格尊严——这些是每一个公民最基本、最核心的权利。同时,选举权、被选举权、申诉控告权等民主权利,也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保障。侵犯这些权利的行为,不仅直接侵害公民个人利益,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挑战。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四章所规定的一类犯罪的总称。这类犯罪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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