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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公安看守所在社区矫正中的职责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11-29 22:21:17 浏览:46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监狱管理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责是:“依法准确适用监外执行措施,对符合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人员要向社区矫正组织征求意见,及时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报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并积极协助社区矫正组织工作。”

  对于公安看守所,《通知》中虽然没有做出具体规定,但在社区矫正工作实践中,也是比照监狱管理机关的职责执行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监狱管理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责是:“依法准确适用监外执行措施,对符合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人员要向社区矫正组织征求意见,及时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报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并积极协助社区矫正组织工作。”

  对于公安看守所,《通知》中虽然没有做出具体规定,但在社区矫正工作实践中,也是比照监狱管理机关的职责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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