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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应在何地交付

发布时间:2021-11-29 22:22:07 浏览:66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

一、可以协议补充;


二、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三、按照上述两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

分类: 法律常识 合同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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