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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中房地产抵押房地能分离吗?

发布时间:2021-11-29 22:22:39 浏览:82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由于房地产的不可分性,我国在处理房地产关系时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地随房走或者房随地走”。这一原则也同样适用于抵押,在设定抵押权时,房屋的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一并抵押,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实现抵押权时,房屋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分类: 法律常识 合同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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