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合同常识>全文

合同法如何规定供用合同的?

发布时间:2021-11-29 22:23:18 浏览:104

供用合同是供用电合同、供用水合同、供用气合同、供用热力合同等的统称,具体是指供给人向受用人提供电、水、气、热力等能源,受用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

《合同法》第176条规定:“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人电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供用合同的特征主要有:

1 供用电合同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

一方面,供用电合同的内容是有偿转让电的所有权,属于广义的买卖合同的范畴。另一方面,供用电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殊性,表现为电这种无体物,并且具有较强的标准化特点。

2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是供给人连续提供标的物给受用人。

供用电合同并非是一时性、一次性地提供标的物。而是在较长的一定期间内持续供给。这是由于合同的标的物电具有明显的消耗性所决定的。

3 供用电合同具有一定的计划性。

供用电合同的标的物电是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基本能源,供给人又是具有特定的资格和地位的企业组织,因而使得供用电合同受到国家计划的控制,并往往采用格式合同条款的形式。 供用合同是供用电合同、供用水合同、供用气合同、供用热力合同等的统称,具体是指供给人向受用人提供电、水、气、热力等能源,受用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

《合同法》第176条规定:“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人电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供用合同的特征主要有:

1 供用电合同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

一方面,供用电合同的内容是有偿转让电的所有权,属于广义的买卖合同的范畴。另一方面,供用电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殊性,表现为电这种无体物,并且具有较强的标准化特点。

2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是供给人连续提供标的物给受用人。

供用电合同并非是一时性、一次性地提供标的物。而是在较长的一定期间内持续供给。这是由于合同的标的物电具有明显的消耗性所决定的。

3 供用电合同具有一定的计划性。

供用电合同的标的物电是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基本能源,供给人又是具有特定的资格和地位的企业组织,因而使得供用电合同受到国家计划的控制,并往往采用格式合同条款的形式。

分类: 法律常识 合同常识

热门文章
律师推荐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 优秀刑辩律师

    赵明赫 律师

    附带民事,取保候审,经济犯罪

    18611909496

  • 优秀刑辩律师

    陈亮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企业家犯罪

    13659813752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
 
wuzu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