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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服务员也有假的

发布时间:2021-11-29 22:26:42 浏览:146

饭店服务员也有假的!”十一期间,王女士参加同学聚餐时遇到了一件窝心事,在结账时被骗800多元。
  王女士昨天告诉记者,十一期间,她和老同学一行12人来到朝阳区的一家知名饭店聚餐。在包间里,多年未见的同学畅所欲言,心情非常愉快。
  王女士说,大约晚上9时许,大家酒足饭饱后,其中一个同学对大家说他去结账,就在大家互相争着结账时,一名穿着和服务员相似服装的男子走进来问:“是要结账吗?”“我们说是。过了几分钟,他手里拿着消费单据再次进来。”
  经过验单,王女士等人共消费900多元。其中一个同学询问是否可以打折,该“服务员”没多想便打了个8.5折,收了800多元离开。
  就在王女士等人喝完茶准备离开时,饭店的结账服务员走了进来,当他们表示饭钱已结清时,双方才发现上了当。
  “太可气了,真应该通过报纸揭露这种新的骗局!”王女士气愤地说。
  不过,该饭店负责人表示,这次骗子得逞与饭店工作疏忽有关,并没有再收取王女士等人的就餐费用。
  这家饭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那个假服务员从包间附近走到收银台,收银台的工作人员误以为他也是包间内的顾客,于是将消费单据交给了该男子。
  “没想到,那个假服务员把饭店和顾客都蒙骗了。”饭店工作人员说。
  特别感谢线索提供人:王女士
  律师提醒
  骗子诈骗手段比较新
  顾客最好自己去结账
  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张振祖律师介绍,行骗者冒充服务员的行为,属于一种比较新的诈骗手段,应引起顾客和饭店的注意,顾客结账最好自己到收银台当面结,避免产生纠纷。
  张律师说,如果没有抓到行骗者,而其在诈骗时的着装和饭店服务员相似,足以让顾客误会其是饭店的工作人员,那么饭店应该对损失承担责任。反之,则应根据民法的公平原则,双方对损失共同承担责任。

分类: 法律常识 防骗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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