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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不予受理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9 22:27:06 浏览:93

对当事人提出的仲裁申请,经仲裁机构审核,如因主体不符,不属于受理范围,以及超过了仲裁申诉时效,仲裁机构即向当事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当事人如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可向上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分类: 经济常识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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