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常识 >劳动争议>全文

劳动合同试用期 同一单位不能重复约定

发布时间:2021-11-29 22:27:14 浏览:77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小蔡不必再与公司约定新的试用期。另外,《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分类: 经济常识 劳动争议

热门文章
律师推荐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 优秀刑辩律师

    赵明赫 律师

    附带民事,取保候审,经济犯罪

    18611909496

  • 优秀刑辩律师

    陈亮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企业家犯罪

    13659813752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
 
wuzu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