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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支付的工资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低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1-11-29 22:28:42 浏览:114

我们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目的就是保障劳动者获得最低劳动报酬以满足其自身及其家庭基本生活的需要。最低工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根据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诸项因素适时调整。这样,各地及每一个时期的最低工资标准就不可能一样。农民想了解这方面的情况,可以找当地政府查询。
  《劳动法》和劳动部关于《企业最低工资规定》规定,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如果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由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的工资,并视其欠付工资时间的长短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欠付1个月以内的,向劳动者支付所欠工资的20%的赔偿金;欠付3个月以内的,向劳动者支付所欠工资100%的赔偿金。
  拒发所欠工资和赔偿金的,对企业和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分类: 经济常识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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