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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失业金吗?

发布时间:2021-11-29 22:29:13 浏览:134

一、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失业金吗?

旷工虽然违纪,被解除合同,但是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不影响领取失业保险金。只要缴费满一年,并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即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二、领取失业金的期限最长是多久?

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1、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三、哪些情况下不得领取失业金?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综上所述,职工长期旷工的,可能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也属于非本人意愿辞职,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其可以办好离职手续后,去做失业登记,然后去社保局申请失业金,至于每月领多少钱就和之前缴纳社保的比例金额有关。

分类: 经济常识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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