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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发布时间:2021-11-29 22:29:58 浏览:138

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第95号令):


      第十五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二)证明申请者身份的相关文件; 


      (三)住所证明和资金证明; 


      (四)相关的行业资格、资质证明; 


      (五)仪器、设备说明及所有权凭证; 


      (六)检测实验室相关资料; 


      (七)司法鉴定人申请执业的相关材料; 


      (八)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材料; 


      (九)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
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第95号令):


第十五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二)证明申请者身份的相关文件;


(三)住所证明和资金证明;


(四)相关的行业资格、资质证明;


(五)仪器、设备说明及所有权凭证;


(六)检测实验室相关资料;


(七)司法鉴定人申请执业的相关材料;


(八)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材料;


(九)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

分类: 经济常识 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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