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常识 >消费权益>全文

“零收费旅游”游的又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11-29 22:30:01 浏览:111

旅游时悠闲娱乐,能低价去旅游更是很多人所期望的。但是”零收费旅游“却让人大失所望。

  零收费旅游团只是不收取服务费,但是在其余的方面收费可是毫不含糊,这就是免费领进门,慢慢榨。这些零收费旅行团以不收费的噱头吸引到顾客之后,不管是去景点购票,还是引导消费购物,都会是按照最贵最狠的角度去宰,反正不用担什么责任,游客有不满的话,反而会遭致讽刺甚至辱骂,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过很多次了。他们的利润就来自于旅游的消费提成,而不是服务费,那么他们关注的重点也就是顾客的消费,而不是顾客的旅游需要了。

  杭州、乌镇、西塘四日游纯玩400元;省内青岛、日照两日游最高400元……面对这样超低价位的团费 ,你有没有心动?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旅游业日益成为拉动消费的支柱型产业。然而,激烈的市场竞争不仅让旅游业从原来的单纯观光旅游向如今度假、休闲多元化旅游模式发展,也同时催生了变相损害游客利益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行程就像海绵水,能压就压近日,游客孙先生在江苏一家旅行社以每人600元的超低价格,参加了青岛三天自由行旅游团,600元的团费包含了车费和住宿费。原本有机会去青岛玩就让孙先生很高兴,再赶上如此划算的低价团费更是令他开心不已。然而到达青岛之后的三天自由行,却让他大失所望。

  “来的路上就跑了十几个小时,当天哪儿也没去成。到了酒店额外收钱不说,第二天就只到了栈桥、海水浴场,第三天起床吃完早饭就回去了,太坑人了。”提起这几天的遭遇,孙先生和同车的游客都很生气。

  来自菏泽的游客王女士则选择了400元超低价的青岛、威海两日游。和孙先生的遭遇相比,王女士幸运地游玩了旅行社行程中包含的景点,不幸的是马不停蹄地赶景点,只能走马观花,剩余时间则是被迫进了许多购物店。

分类: 经济常识 消费权益

热门文章
律师推荐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 优秀刑辩律师

    赵明赫 律师

    附带民事,取保候审,经济犯罪

    18611909496

  • 优秀刑辩律师

    陈亮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企业家犯罪

    13659813752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
 
wuzu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