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常识 >消费权益>全文

房产过户原房主可不在场?

发布时间:2021-11-29 22:30:23 浏览:115

齐先生咨询:他购买一套二手房,一次性付清房款。在交纳了购房定金后,中介声称房主已经与他们公司去公证处进行了委托公证,全权委托给他们代卖房屋,过户时房主可以不用参与办理过户手续。齐先生想知道,过户时原房主是否需要一同去过户?他需要核对原房主和中介的哪些材料?


      答:按照我市有关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房产过户时房主必须到场办理,如果确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已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办理该房屋过户手


      续时,购房者需要核对原房主的身份证件和产权证是否属于共有财产,可以到房屋产权证颁发机关查询,另外还需要查看中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分类: 经济常识 消费权益

热门文章
律师推荐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 优秀刑辩律师

    赵明赫 律师

    附带民事,取保候审,经济犯罪

    18611909496

  • 优秀刑辩律师

    陈亮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企业家犯罪

    13659813752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
 
wuzu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