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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被强制购物怎么维权?

发布时间:2021-11-29 22:30:26 浏览:124

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合同就是最重要的依据。消费者必须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例如给导游和司机的小费、对老年人额外加收到费用,需要额外收费的旅游项目,特别是吃、住、行的标准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日后因约定不明确而发生纠纷。

  如遇到强制购物、擅自改变旅游项目,消费者应即时据理力争,如发生争议不能解决时,首先要保护好自己安全;其次要保留相关证据,旅游结束后,到旅行社进行反映求得解决。如果消费者与旅行社不能达成和解,消费者可致电旅行社的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也可到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或者到消协投诉,也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

  新《旅游法》规定,当旅游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四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

  1、消费者在旅游方面遇到纠纷可通过双方协商;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同时,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者可以根据权益受侵害的程度、实际拥有的事实证据、对时效以及赔偿金额的期望值高低,和旅行社对事件的处理结果来选择维权途径。

分类: 经济常识 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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