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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方式详解

发布时间:2021-11-29 22:33:14 浏览:134

拍卖前,拍卖人必须对拍卖方式进行声明,以免产生纠纷。 目前常用方式主要为三种,为规范,三种方式的表述方式做统一格式如下: 1本物品采用递加限时拍卖: 起拍价: 元(若不设则为无底价起拍) 一口价: 元(可不设) 递加幅度: 元(必须填写) 终止时间: (终止时间出价有效,超过无效) 声 明:若买家违约,本人有权决定是否按由高至低顺序联系其余买家。 2本物品采用递加不限时拍卖: 起拍价: 元(若不设则为无底价起拍) 一口价: 元(可不设) 递加幅度: 元(必须填写) 结束时间:最后一名买家出价后,超过**小时无人应价,则落槌。 声 明:若买家违约,本人有权决定是否按由高至低顺序联系其余买家。 3本物品采用递减方式拍卖: 起拍价: (必须设) 递减幅度: (不设限,建议不规定幅度,由卖家自由掌握) 结束时间: (不设限) 声 明:本人有权随时递减,并自由把握递减幅度,并有权在无人应价情况下随时宣布流拍。 以上表述方式,仅供参考,可复制到拍卖帖顶层并修改

分类: 经济常识 经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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