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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具体程序

发布时间:2021-11-29 22:35:29 浏览:145

一、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二、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四、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分类: 诉讼常识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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