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诉讼常识 >刑事诉讼>全文

抗税案(刑法第二百零二条)追诉标准

发布时间:2021-11-29 22:35:56 浏览:141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税务工作人员轻微伤以上的;
  (二)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抗拒缴纳税款的;
  (三)聚众抗拒缴纳税款的;
  (四)以其他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税务工作人员轻微伤以上的;
  (二)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抗拒缴纳税款的;
  (三)聚众抗拒缴纳税款的;
  (四)以其他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分类: 诉讼常识 刑事诉讼

热门文章
律师推荐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 优秀刑辩律师

    赵明赫 律师

    附带民事,取保候审,经济犯罪

    18611909496

  • 优秀刑辩律师

    陈亮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企业家犯罪

    13659813752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
 
wuzu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