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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2020-11-13 02:02:23 浏览:336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律师咨询

 

本条罪名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非法收购的都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这种行为极大地助长了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活动的蔓延、发展。对于这种行为必须进行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站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最新的立案和量刑标准,供读者参考。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构成要件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司法解释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量刑标准

 

[刑法条文]

 

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最新立案和量刑标准,供您参考。如果国家有新的标准发布和变化,我们会及时更新,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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