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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13 02:03:21 浏览:338
走私国际禁止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律师咨询
走私国际禁止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破坏了国家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是指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行为。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走私国际禁止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最新立案和量刑标准,供您参考。
走私国际禁止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第一条修改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构成要件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司法解释
走私国际禁止出口的货物、物品罪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第一条修改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走私国际禁止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最新立案和量刑标准,供您参考。如果国家有新的标准发布,我们会及时更新,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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