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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鑫磊律师事务所 辽宁鑫磊律师事务所主任
追求公平正义,我们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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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壮飞 辽宁鑫磊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委员。
1998年刑诉法修改后,丹东地区第一起故意杀人无罪案的辩护人。擅长重点疑难案件的辩护,辩护视角独特,善于寻找证据漏洞突破。近年来,办理多起无罪辩护案,在审查起诉阶段即获得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