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张壮飞

辽宁鑫磊律师事务所 辽宁鑫磊律师事务所主任

追求公平正义,我们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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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 编辑我的资料张壮飞律师个人介绍

张壮飞 辽宁鑫磊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委员。
1998年刑诉法修改后,丹东地区第一起故意杀人无罪案的辩护人。擅长重点疑难案件的辩护,辩护视角独特,善于寻找证据漏洞突破。近年来,办理多起无罪辩护案,在审查起诉阶段即获得不起诉决定。

社会职务

状态 任职机构 职务
在任 辽宁鑫磊律师事务所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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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壮飞律师基本资料

  • 执业证号: 12106199911437564
  • 执业年限: 21年
  • 服务地区: 全国
  • 执业律所: 辽宁鑫磊律师事务所
  • 办公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
  • 专长: 企业家犯罪 渎职犯罪 死刑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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