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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财务代理公司受客户委托,代办验资及公司登记业务,凭伪造的银行验资凭证到某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业务,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对财务代理公司提供的出资凭证未亲自向银行询证,就依据这些虚假验资资料为其出具了虚假的验资报告。这构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吗? 什么情况下可以立案?怎么判?

**** 天津市 - 河北区 2018-11-20 11:30:00 303 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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