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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新开了个医务室,但医生并没有所谓的执业资格,全凭经验。这是非法行医吗?立案标准是什么?

**** 海南省 - 三沙市 2018-12-20 17:17:49 231 人阅读

1位律师回复

  • 咨询我

    王学强 律师

    18210886195

    地区:北京市-朝阳区 咨询解答:1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活动的。

    08-07 10: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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