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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赌博犯罪各类定性检索报告(案件检索)

发布时间:2023-04-19 01:18:17 浏览:23

网络赌博犯罪各类定性检索报告(案件检索)
为了打击网络赌博,2010年,两高发布了《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了更准确地打击网络犯罪,明确了网络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等方面的内容,以及最近发布的《关于处理跨境赌博犯罪若干问题的意见》,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然而,网络赌博犯罪复杂多样,如何界定一些新型网络赌博犯罪存在争议,为了明确开设赌场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罪在司法实践中的局限性,本案检索报告可供参考。

一、网站,申请程序涉及赌博,设立经营者不设立赌场罪
《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和数据,设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或者设立赌博网站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是《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关于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也将《应用》纳入其中。
1、经营赌博网站,申请程序,接受他人赌博投注并参与利润分成,组织他人赌博,构成开设赌场罪
(2018)甘0102(第585号)、(2019)湘1382(第136号)、【2018】渝0114(第349号),(2019)苏0602(第329号)和(2019)浙0481(第294号),经营赌博网站和应用程序,接受他人投注并参与利润分享,或组织他人赌博的,均被视为开设赌场罪。
2、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构成开设赌场罪
(2020)在广东0825刑初66号、吉11刑末77号、向1081刑初11号、吉0534刑初215号、浙0127刑初116号这5起案件中,(2020)犯罪者在开设赌博网站后,尽管他自己没有组织赌博,但如果他向他人提供赌博,或者如果他知道他人利用赌博组织赌博但没有阻止,他也被判开设赌场罪。
3、开发、建立涉及赌博游戏的应用程序、网站,提供给他人,可能只视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
搜索案件、游戏应用程序、网站涉及赌博,并非所有开发者、创始人都构成开设赌场罪。
在(2018)苏0706(939)、(2020)川1381(32)、(20)济1102(61。
笔者认为,这是因为司法解释认为,只有建立赌博网站、游戏应用程序,并接受投注或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才能构成开设赌场罪。在上述案件中,行为人建立网站或游戏软件后,没有直接下注,也没有参与赌博组织的运营,尚不清楚他人是否使用该软件或网站组织赌博。使用这些网站、游戏应用程序,可能会出现各种情况,例如使用游戏组织玩家赌博,从中获利(组织者可能涉嫌开设赌场犯罪);玩家使用网站,游戏聚众赌博(根据金额、人数大小,可能涉嫌赌博罪,也可能只是行政法不构成犯罪);玩家使用网站,游戏进行田径娱乐,不进行货币兑换。如果用户有上述各种情况,开发者显然不适合建立网站,游戏是为他人组织赌博提供的,因为这可能只是用户非法使用导致赌博游戏的一部分,因此,在这些情况下,帮助网站和游戏应用程序的开发者和创始人对信息网络犯罪进行定罪和处罚更为合适。
在一个特殊的案例中,即时通讯软件赌博帮助将网络犯罪定为犯罪
作者还检索到了广东0305第一句357号相对特殊的案件(2020),在本案中,行为人开发了一款特殊的加密聊天软件,日活跃用户超过8万人,事件发生后,公安局监察委员会检查了从聊天软件服务器下载的数据,发现419个聊天群中有399个包含赌博内容,这些内容仍然只因帮助网络犯罪而被定罪。
我认为这是因为,尽管群聊中的聊天软件内容大多涉及赌博,但聊天软件本身并不具有赌博功能,很难识别为赌博网站或赌博应用程序。此外,开发者和运营商很难识别和监控大量的聊天内容,无论是从技术上还是从成本上来说,因此即使有人使用聊天软件进行赌博通信,也只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确定性质。
第二,对于赌博网站、软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和帮助,有多种定性条件
《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了四种情形,即明知赌博网站是赌博网站,向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其构成设立赌场犯罪的共犯,这些情况与帮助信息网络罪的构成要件相似,如何区分也是司法实践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1.通过知道他人正在利用网络犯罪活动实施犯罪,但不知道这是开设赌场,或不符合构成开设赌场罪所需的金额,来帮助定性网络犯罪活动
(2016)在广东51第154号(刑期结束)和陕西01第200号(刑期终止)案件中,犯罪人明知自己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被他人用于犯罪,但不知道他人利用其开设赌场,因此,只是为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2020)河南0184号判决第一天第592号案件,行为人为他人提供赌博网站开发维护服务,并向他人收取服务费。由此可见,行为人明知他人开设赌场,但本案行为人收取的服务费仅为5500元,未达到《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2万元标准,因此,最终只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2、对于赌博网站,申请提供支付结算,可能有三种定性
一是为赌徒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或帮助,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根据《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只有在明知是赌博网站的情况下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才构成共谋设立赌场罪,如果只知道他人赌博,就不能视为开设赌场罪的共犯,但仅作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例如,(2020)民09刑末第51号案,行为人明知他人是赌博人员,仍为其提供花贝、信用卡等套现结算服务,赚取手续费,被认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二是明知赌博网站并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或帮助,有的设置赌场犯罪,有的设置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2020)福建0322,(2020)川04,(2019)金07,(行为人明知是赌博网站,仍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或帮助,被认定构成开设赌场罪,符合上述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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