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和不认罪在量刑上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23-04-19 01: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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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生活中,一些嫌疑人在法庭上认罪,但其他人则不认罪。也有人对犯罪嫌疑人的两种不同做法在具体量刑方面的处理方式感到非常好奇。那么,认罪与不认罪在量刑上有什么区别呢?今天,刑事辩护中国网将为您讲解。
1、 认罪和不认罪在量刑上有什么区别
认罪与不认罪在量刑上的区别在于,如果被告人对检察官提供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辩护,许多检察官可能会认为被告人“拒绝认罪”,并经常建议法院对他们从重处罚。相反,如果被告承认被指控的行为,并且与检察官的对抗较少,检察官认为他们“认罪态度良好”,因此建议法院从轻处罚。
2、 如果不在法庭上认罪就不能延期吗
如果你不认罪,就不可能被判缓刑。因为缓刑的原因之一是悔罪,不认罪肯定不会导致悔罪。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的规定,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于未满18周岁的人、孕妇和年满75周岁的人,应宣布缓刑:
(1) 犯罪情节较轻;
(2) 有悔过迹象的;
(3) 没有再犯的危险;
(4) 缓刑对他们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宣告,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人群。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必须执行。
以上内容是中国刑事辩护网在量刑方面给大家带来的认罪与不认罪的区别。从上面可以看出,能够主动认罪的犯罪嫌疑人在争取从轻处罚方面也会有一些优势。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或需要刑事辩护,可以直接联系我们的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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