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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矿的惩罚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4-20 01:16:06 浏览:89

当前,乡村振兴是一项重要的发展战略,维护生态环境是最重要的一步。那么非法采矿的惩罚是什么呢?今天,刑事辩护中国网为您解释一下。

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有关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的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大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开采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的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类型的矿产,或者被责令停止开采后拒绝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的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大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开采,擅自开采国家规定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类型矿产的,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对矿产资源造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依照本节规定处罚。
这是刑事辩护中国网今天为大家带来的主要内容。从上面我们可以了解到,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的,对矿产资源造成损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或需要刑事辩护,您可以直接联系我们的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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