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定罪需要什么证据
发布时间:2023-04-20 01: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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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后,警方锁定了嫌疑人。如果要对犯罪嫌疑人定罪,就离不开相关的证据。如果没有这些证据,警方很难将嫌疑人定罪。一旦警方无法将嫌疑人定罪,案件就无法自然结束。今天,刑事辩护中国网为大家整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 警方定罪需要什么证据
那些先有犯罪线索,然后立案,然后调查、收集证据、确定罪行,并将其移交检察院监禁,在公安和检察院阶段询问犯罪嫌疑人,在法庭阶段称其为被告,在法庭宣判后称其为囚犯。
由于某些原因,在某些情况下,公安机关没有提取直接证据。面对犯罪嫌疑人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拒不认账的态度,公安机关可以收集更多的间接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在间接证据满足一定条件后,法院也可以将其作为决定性证据。
2、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被拘留人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报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申请审查和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到四天。
对异地作案、多次作案、通谋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天。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的批准逮捕请求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释放,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需要进一步侦查,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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