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国有资产罪是职务犯罪吗
发布时间:2023-04-20 01: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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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也在加快。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私分国有资产的违法犯罪行为。那么在刑法中,私分国有资产罪是否构成职务犯罪呢?今天,大家将与刑事辩护中国网一起了解相关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分割为个人的行为,数量相对较大。
因此,这种犯罪的主体不一定是金钱。除国有资金外,国有资产还包括国有生产资料、生产资料甚至国有产品和商品。基于此,本罪的私分对象可以是国有资金、股份、其他证券或其他国有固定资产。例如,由单位私人管理和使用但属于国家的计算机、相机等。
本罪与侵占国有资产行为的区别
区分本罪和单位的个人负责人或者代理人侵占国有资产的行为。该罪属于集体私分,在单位内部具有普遍性和公开性,而腐败具有中立性和保密性。
以上就是刑事辩护中国网今天为大家介绍的主要内容。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分割为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是职务上的便利犯罪。如果您有刑事辩护需求,可以直接咨询我们的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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