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犯罪的司法解释
发布时间:2023-04-20 01: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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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犯罪的司法解释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和发展,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犯罪的现象也在不断出现。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部等机关也相继出台了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关于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犯罪的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威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4次会议通过、2011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63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2.公安部关于适用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销毁未联网微型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适用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销毁未联网微型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批复。吉林省公安厅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关于破坏未联网计算机金融系统程序和数据的规定,已收到你关于故意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诉讼请求。以下是答复:
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所称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配套设备和设施(包括网络)组成的人机系统,并根据特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来处理信息。
4.《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利用信息网络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正确理解和运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网络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9次会议通过,2013年9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9次会议批准,自2013年9月份10日起施行)
成文法
6.两高发布的《关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两高”于2019年6月3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使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71次会议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检察委员会,于2019年9月4日公布,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7.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金融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互联网金融是金融与互联网融合形成的新型金融商业模式。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具有积极作用。然而,在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过程中,一些机构和业态偏离了正确的方向,有些甚至产生了负面影响;金融创新;以非法集资、财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为幌子,严重扰乱财务管理秩序,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语音站制作、复制、发布、销售、使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语音台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二)(2010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3次会议通过,2010年1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0年2月4日起施行)
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语音渠道制作、复制、发布、出售、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的具体适用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语音站制作、复制、发布、销售、使用互联网、移动电话、移动电话等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传播淫秽电子信息(2004年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3次会议通过,2004年9月份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网络安全的决定(2009年)》修正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9年)修订了中国互联网,这是国家大力提倡和积极推动的,在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中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学习和生活方式已经开始并将继续发生深刻变化,这将加速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服务的信息化进程发挥着重要作用。
以上是全国刑事律师服务咨询平台为您组织的关于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犯罪的司法解释。我希望这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帮助。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在线咨询我们的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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