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罪的犯罪构成
发布时间:2023-04-21 0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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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都听说过这样一句话:“生而不起被切断的手指可以报告,生而不抬起被切断的头可以报告,不生而不举起被切断的脑袋可以永远报告。”。作为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的父母,我们必须履行抚养他们的义务。然而,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现象,我们在生完孩子后就抛弃了他们。那么遗弃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呢?今天,刑事辩护中国网将为您讲解。
1、 遗弃罪的刑事构成
1.对象元素
这一罪行的目的是受害者在家庭成员中享有平等的权利。目标受众仅限于老年人、年轻人、病人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和遗弃”。它还规定了家庭成员应履行的赡养义务。在有负担能力的情况下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侵犯了老年人、年轻人、病人或家庭中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平等权利。遗弃往往对受害者的生命和健康构成威胁,受到公众舆论的蔑视,也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团结。因此,打击被遗弃的犯罪行为有助于创造一个有利于年轻人和老年人的良好社会环境,有助于保护妇女特别是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素
该罪的客观表现是拒绝赡养老年人、青年人、患病者或其他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老幼病残或其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有下列情形的人:
(1) 由于老龄、残疾、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
(2) 尽管有生活来源,但那些因疾病、老年或残疾而无法照顾自己的人:(3)那些因年轻或智力残疾等原因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人,除了有这种情况的家庭成员外,没有被遗弃的经历。
3.主题元素
本罪的主体是一个特殊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有法律义务并有能力赡养的人。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人才能成为本罪的客体。如果没有相互支持的法律义务,他们之间也没有关系,就不会有被遗弃的问题。
4.主观因素
这一罪行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也就是说,在明知自己应该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下拒绝赡养自己。拒绝支持的动机多种多样,例如将老年人视为负担并抛弃他们;一些借口包括离婚后不抚养孩子,而另一些则抛弃孩子为再婚创造条件;有些人为了迫使对方离婚而抛弃了自己的妻子或丈夫。简而言之,被抛弃的人都是出于个人主义、极端自私或其他卑鄙的动机。
2、 遗弃罪的刑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遗弃罪》第二百六十一条: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因扶养义务拒绝扶养,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好了,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了。我希望它能对你有所帮助,我希望作为父母,每个人都应该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如果您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可以直接咨询我们的刑事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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