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的税务犯罪类型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4-21 01: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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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税务有关的犯罪主要有哪些类型
涉税犯罪主要是指危害我国税收征管的犯罪。税务违法造成的严重后果达到刑法规定的范围的,即构成犯罪,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税犯罪包括危害税收征管罪、渎职罪和走私罪三类27项罪名。
第一类:危害税收征管罪
拒不缴纳税款罪(刑法第二百零二条)
逃避追缴欠税罪(刑法第二百零三条)
骗取出口退税罪(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或者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四款)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六条)
非法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七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票据罪(刑法第二百零八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骗取出口退税、扣税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二款)
非法销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三款)
非法销售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四款)
第二类:渎职罪
徇私舞弊未移送刑事案件罪(刑法第四百零二条)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刑法第四百零四条)
销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徇私舞弊罪(刑法第四百零五条第一款)
非法提供出口退税证明罪(刑法第四百零五条第二款)
纵容走私罪(刑法第四百一十一条)
第3类:走私犯罪
走私武器弹药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
走私核材料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
走私假币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
走私文物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
走私贵金属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产品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
走私淫秽物品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走私废物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从以上解释可以看出,我国涉税犯罪主要有三类,罪名为27年,每类涉税犯罪涉及的罪名不同。但每一种类型的犯罪都涉及中国的税收征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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