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犯罪立案和移送的标准和法律依据
发布时间:2023-04-23 14: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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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犯罪立案和移送的标准和法律依据
目前有三种类型和27项与税务有关的犯罪指控。今天,我将与大家分享涉及这类税收征管犯罪之一的立案移送标准和法律依据。以下涉税犯罪立案和移送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和起诉标准的规定制定的(二)
第五十七条偷税案件(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偷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起公诉:
(1)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书后,未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
(2) 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被税务机关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两次以上,且同时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超过5万元,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纳税人;
(3) 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代扣代缴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纳税人向公安机关立案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在抗税案件中(刑法第二百零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起公诉:
(1) 造成税务人员轻伤以上的;(2) 以对税务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而拒绝纳税的;
(3) 聚众抵制纳税;
(4) 通过其他暴力或威胁手段拒绝纳税。
第五十九条逃避追缴欠税案件(刑法第二百零三条)纳税人不缴纳应纳税款,转移、隐匿财产,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税款,数额超过一万元的,应当提起公诉。
第六十条【骗取出口退税案件(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数额超过五万元的,应当提起公诉。
第六十一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出口退税、扣税发票的案件(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税款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骗取税款五千元以上的,应当提起公诉。
第六十二条伪造、销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刑法第二百零六条),伪造、销售二十五张以上或者累计票面金额超过十万元的,依法提起公诉。
第六十三条:非法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刑法第二百零七条):非法销售25张以上增值税专用票据或者发票累计票面价值超过10万元的,应当立案追诉。
第六十四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票据(刑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的,应当提起公诉。
第六十五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骗取出口退税、扣税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伪造、任意制造、销售50张以上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或者扣税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或者其票面价值累计超过20万元的,应当提起公诉。
第六十六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件(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二款):伪造、任意制造、销售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普通发票100张以上,或者票面金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应当提起公诉。
第六十七条非法销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或者抵扣税款的发票(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三款)。非法销售50张以上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发票累计票面价值超过20万元的,应当提起公诉。
第六十八条非法销售发票案件(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四款):非法销售普通发票100张以上或者累计票面价值40万元以上的,应当提起公诉。
以上是立案移送十一起涉税犯罪的标准和法律依据。我们希望它能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在线咨询或致电我们的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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