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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7 06:25:33 浏览:25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满足:1、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2、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有关手续、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3、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并经管理中心审定的资产作为担保。4、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时间均符合规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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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条例》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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