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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定义和分类

发布时间:2023-05-18 06:25:38 浏览:107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从事医疗活动的时候,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的规范和常规,行为过失,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一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四级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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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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