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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处罚期限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3-05-19 06:25:38 浏览:160

6种政务处分分别是: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政务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该规定与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保持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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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八条 政务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六个月;

(二)记过,十二个月;

(三)记大过,十八个月;

(四)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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