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城市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
新疆
台湾省
香港
澳门
发布时间:2023-05-20 06:25:37 浏览:174
军人文身有严格规定。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不能刺有“点、字、图案”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不能超过3cm,不影响军容。少数民族地区纯属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也可以。
以上是无罪辩护网为您解答,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电或在线咨询!
法律依据: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第八条 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点、字、图案”,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不合格。少数民族地区纯属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合格。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