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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在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离开吗

发布时间:2023-04-18 00:00:00 浏览:21

没有签书面的劳动合同也不能直接走,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离职。除此之外,自用人单位劳动之日满一个月起至一年的时间之内,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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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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