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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24 00:00:00 浏览:22
不可以。当事人无证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车辆会被暂扣。如果当事人可以拿到暂扣到期处理完毕的驾驶证出示,交警可以放行机动车,对当事人处于20--200元罚款。如当事人无法取回被暂扣的驾驶证处理违章,当事人会被罚款200元--2000元,同时并处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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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8,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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