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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拒绝签署额外的保密协议吗

发布时间:2023-04-25 00:00:00 浏览:22

保密协议不能拒签的。并不是所有的企业或者所有的岗位都要求签保密协议的,一般只针对公司高层和涉及公司核心机密的岗位。如果签订了类似协议离职的时候会有麻烦,可能会受到竞业禁止的约束或者要支付违约金。但是公司人员有必要保护核心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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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七十一条 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和技术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许可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第八百七十二条 许可人未按照约定许可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让与人承担违约责任,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第八百七十三条 被许可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许可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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