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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27 00:00:00 浏览:19
对于农业用地,我国立法者出于对耕地的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和切实保护的立法思想,在立法上对农业用地实施严格的控制、管理制度,具体表现为: 1、实行严格的农业用地用途管理制度。坚持农地农用的原则,依协议约定使用土地。农业用地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变相将农业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改变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以外的活动,禁止擅自将农业用地用于其他非农经营。2、实行严格的农业用地使用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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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农业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其中,建设用地又分为城市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两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由农业建设用地和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两大部分组成,本文所指的非农业建设用地就是集体非农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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