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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3-04-29 00:00:00 浏览:26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是:1.必须是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2.不签订承担两倍工资风险的书面劳动合同;3.同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约定一次试用期且最长半年;4.不能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5.试用期间给员工买保险;6.保护好商业机密;7.可据劳动法调整岗位;8.劳动者仅支付服务期和竞业限制违约金;9.劳动者不能单方面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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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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