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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30 00:00:00 浏览:23
可以报销的,具体报销如下:
1、生育津贴
补贴标准为: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一般要求产假休完后即可办理生育津贴的申领,截至所有产假期满后3个月,注意因为社保是分地区统筹的,所以不同的地区,规定也会不同。
2、生育医疗费
即生育就医的医疗费用,包括有生育产生的费用和计划生育的费用。其中,生育生产的费用包括有住院费、医疗费等等,计划生育的费用包括有结扎、复通手术等医疗费用。都会按照当地标准要求,给予一定的报销补贴。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用
顺产和流产:按年度月平均工资×25%的标准进行补助;难产和多胞胎:按年度月平均工资×50%的标准进行补助。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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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
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国家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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