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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3 00:00:00 浏览:21
交通事故保险不理赔的情形:1、撞到自己家人的,不赔;2、车辆未在规定时间内年检或者未通过年检出事造成的损失,不赔;3、车辆修理期间出事故造成的损失,不赔;4、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或者临时牌过期期间造成的损失,不赔;5、被保险人主动放弃追偿权的,不赔;6、驾驶证丢失、损害以及更换期间驾车造成的损失,不赔;7、在收费停车场丢车,不赔;8、事发超过48小时未告知保险公司,有可能不赔9、车辆的新增设备损害,不赔;10、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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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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