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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能离婚吗

发布时间:2023-05-04 00:00:00 浏览:20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程序为:双方携带以下材料到双方中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1、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原件和以上证件的复印件2、离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3、二寸单人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底色各地要求有所区别,应具体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1、起诉状原件两份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出示原件3、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和原件4、夫妻共同财产清单5、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6、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的证明。

以上是无罪辩护网为您解答,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电或在线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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