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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5 00:00:00 浏览:20
只有临时门牌号是不能迁移户口的:
该项在当事人的户口是迁入农村挂靠,不能出具房屋产权登记证时,应出具门牌号及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出具的书面同意接收证明才能办理;
当事人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有效身份证、门牌号证等证件,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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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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