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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6 00:00:00 浏览:22
可以与申请人协商或者向执行人申请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身体恢复了再继续执行。[中止执行]:是指民事诉讼中,已经开始的强制执行,因发生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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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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