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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7 00:00:00 浏览:21
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不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设立不生效,但房屋买卖行为有效。当事人之间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后,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所以房屋买卖未过户的,不影响买卖合同效力,但房屋的产权未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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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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