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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8 00:00:00 浏览:23
1、有适宜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2、具备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人员和技术。3、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4、凡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林业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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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五条 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所在地县级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第十一条 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按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外,批准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或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的机关可以注销其驯养繁殖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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